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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身保险利益规定之完善
作者姓名:李勇  郑晓薇
作者单位:[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2]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州510610
摘    要:人身保险利益一直存有英美法系"利益主义"与大陆法系"同意主义"之争论。我国《保险法》继受此两大法系之时,常有冲突发生,规范方式亦未尽明确。我国《保险法》所采用之"同意主义"已架空"利益主义",且"利益主义"适用于我国具有一定缺陷,应予摒弃。参照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之优点,应修正同意认定之方式,并规定被保险人撤销同意之权利,以降低道德危险,更好维护被保险人之利益。

关 键 词:人身保险利益  利益主义  同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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