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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争议问题浅析
作者姓名:聂郁蒙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23
摘    要:绑架罪侵害的法益是人身自由与安全,不包括第三者自决权。绑架罪是单一行为犯,只要成功绑架了人质即为既遂,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目的是主观的超过要素。绑架罪中的第三人包括对人质的处境会产生忧虑的任何人。

关 键 词:绑架罪  法益  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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