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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法民事责任制度研究
作者姓名:张少容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3
摘    要:反垄断法民事责任制度的基本目标就是对非法垄断行为者予以制裁,进而预防垄断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对受害人因非法垄断行为所受的损失进行救济。我国《反垄断法》第50条确立了反垄断法民事责任制度,但该规定过于粗疏,可操作性不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完善:确立过错推定原则为民事责任归责原则;采用双倍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反垄断法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关 键 词:反垄断法  民事责任  社会公共利益  过错推定  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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