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裁判的论证和接受——对药家鑫案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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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绍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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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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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个案裁判的证成为主线进行考量,在药家鑫案判决形成中,裁判事实中的犯罪主体主观恶性和法规范适用裁量两方面均缺乏论证。裁判的量刑没有能充分考量犯罪事实和法规范作为裁判理由,而是被动地寻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支持,屈从于社会偏见的压力;因而没能成为一个在判决形成上有效证成、产生良好社会效果且能被普遍接受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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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死刑 论证 裁量 社会效果和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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