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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执法的基本范畴和逻辑结构
作者姓名:陈积敏,  赵志刚
作者单位:[1]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治安系,江苏南京210023; [2]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太行山分局,山西晋中032700
摘    要:森林公安机关自1984年成立以来,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其执法理念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发展变化。在建设生态文明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大背景下,要正确认识森林公安执法的主体与客体,明确森林公安执法的目的和方法,科学把握森林公安执法的自由和有限。当前,森林公安的执法结构、功能和职责要有所拓展,即森林公安的职责为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

关 键 词:森林公安  森林公安执法  森林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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