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执法的基本范畴和逻辑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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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积敏, 赵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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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治安系,江苏南京210023; [2]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太行山分局,山西晋中03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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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森林公安机关自1984年成立以来,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其执法理念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发展变化。在建设生态文明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大背景下,要正确认识森林公安执法的主体与客体,明确森林公安执法的目的和方法,科学把握森林公安执法的自由和有限。当前,森林公安的执法结构、功能和职责要有所拓展,即森林公安的职责为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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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森林公安 森林公安执法 森林资源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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