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公调对接”工作机制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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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海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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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南京21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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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3年江苏警官学院“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本科生实践创新课题:基层公安机关对轻微刑事案件的处理机制研究--以东部发达地区农村为例,项目编号:201310329028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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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轻微刑事案件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适用"公调对接"工作机制,对于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缓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有利于改善基层警力不足的局面,节约司法资源。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公调对接"工作机制,符合多方面的要求,在我国基层公安机关办案的过程中,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但也存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上的问题,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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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轻微刑事案件 “公调对接” 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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