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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务派遣连带责任的承担
作者姓名:张占文
作者单位:广东培正学院法学系,广东广州510830
摘    要:劳务派遣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用工方式的新型用工形式,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存在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划分不合理、用人单位的责任类别不明确、最终责任的承担者不明确、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完善等问题。应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连带责任的类别、连带责任的最终承担者以及连带责任的最终承担方式。

关 键 词:劳务派遣  用工单位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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