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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赖原则及其在交通肇事罪中的应用
引用本文:刘东根. 信赖原则及其在交通肇事罪中的应用[J].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02, 0(2): 19-24. DOI: 10.3969/j.issn.1672-9285.2002.02.004
作者姓名:刘东根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依据以结果预见义务为中心的旧过失理论,几乎所有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者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运用信赖原则限制交通肇事犯罪行为的成立,缩小其可罚性范围是近年来许多国家刑法的普遍做法.我国刑法在认定交通肇事罪时,应有限、逐步地适用信赖原则.

关 键 词:信赖原则  交通肇事罪

Intertrust Principle and Its Application in Handling Cases with Traffic Casualties Involved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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