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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疑难问题探微
引用本文:张勇. 挪用公款罪疑难问题探微[J]. 河北法学, 2003, 21(4): 55-58
作者姓名:张勇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挪用公款罪中除公款与特定公物之外,非特定公物应当纳入刑法保护范围。挪用公款给私有公 司企业使用不属于归个人使用。挪用公款的具体用途不是本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对多次挪用公 款案件,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认定犯罪数额。对共同挪用公款的案件,应根据共同犯罪的原理及职 务犯罪的特点予以认定。

关 键 词:挪用公款罪  特定公物  数额  共犯
文章编号:1002-3933(2003)04-0055-04
修稿时间:2002-11-25

On Knotty Problem about Crime of Misappropriating Public Fund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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