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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字平台的合规监管
引用本文:喻文光.论数字平台的合规监管[J].法学家,2024(1):116-130+194.
作者姓名:喻文光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新行政法视野下数字平台的合规监管研究”(23BFX019)阶段性成果;
摘    要:作为回应平台监管挑战的制度方案,合规监管在政策立法和执法实践中都愈发重要。合规监管是由自我监管(企业的合规管理)和后设监管(监管机构对企业自我监管的监管)构成的二阶治理模式。合规监管契合了数字平台的独特性及其对监管提出的敏捷性、预防性、统合性和合作回应性等新要求,可以作为常态化监管的有效制度安排。在方法论上,借助回应性监管理论,合规监管在数字平台监管领域的运用可以采取监管工具金字塔与监管策略金字塔、第三方外部监督机制、对数字守门员的重点监管等制度方案,以实现规范与发展并重的治理目标。

关 键 词:企业合规  合规监管  数字平台监管  回应性监管金字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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