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美国的选举制度是在宪法规定下、在历史实践中形成的,它一直保持着宪法规定的基本骨架,并通过宪法修正案、联邦法律、政党改革、各州议会的法律而在具体程序和规则上有所变更.美国的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联邦制度、分权制有密切的联系,也体现了美国政权体系中权力分散、权力多元、权力有限的特点,更反映了美国的“一切政治都是地方政治“的特色.选举人团制和预选制是美国的独创,前者“古老“,后者较新;但从实践看两者都是既有利也有弊.总而言之,美国的选举制度基本上与其他政治制度相适应、相匹配,也基本上能够完成美国民主制的目标,但也存在一些麻烦的、难缠的、短期内不易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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