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越级”还需“看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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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国栋.“不越级”还需“看本级”[J].党员生活(武汉),2014(5):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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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国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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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孝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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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明确表态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既体现对地方政府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的充分信任,更是对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倒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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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信访问题 群众工作 越级上访 矛盾纠纷 政府化 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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