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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成员能否构成贪污罪
作者姓名:张振宇
摘    要:《经济与法》杂志第6期刊登了晏耀斌同志撰写的《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能否构成贪污罪》一文,文中提出了目前司法实践中一个颇具现实意义的问题。该文认为:依行政命令成立的村委会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集体财物应定为贪污罪,其他情况下应定为侵占罪。笔者认为此观点值得商榷。

关 键 词:贪污罪  村委会  非法占有  侵占罪  村民委员会  司法实践  行政命令  经济  成立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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