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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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昌雄,赵辉.美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综述[J].中国卫生法制,2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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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昌雄 赵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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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山东省莘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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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纵观人类历史,人类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与人类本 身的历史一样漫长。在人类文明早期,不同地区和民族都以 长期生活经验为基础,在不同程度上形成了一些有关饮食卫 生和安全的禁忌规则。古代人类对食品安全性的认识,大多 与食品腐坏、疫病传播等问题有关,各民族都有许多建立在 广泛生存经验基础上的饮食禁忌、警示,作为生存守则流传 保持至今。在中国,2500年前的孔子就曾对他的学生讲授 过著名的“五不食”原则:“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 臭恶,小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论语·乡党第 十》)这可能是我国文献中有关饮食安全的最早记述与警 语。在西方文化中,产生于公元前1世纪的《圣经》也有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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