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4年3月,“安徽第一贪”原淮北矿务局林业处处长尹雄才贪污902万被判处死缓,6月,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刘方仁受贿677万被判无期,媒体发出强烈质疑———“贪多少会走上断头台?”这种缺乏理性思考的舆论导向对中国法治化进程是相当有害的。首先,死刑的非人道是世界公认的。死刑也是杀人,只是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是应当被绝对尊重的。法律是公众订立的社会契约,没有谁会把处置自己生命的权力交给国家。废除死刑表明国家对公民生命的尊重,是法治文明化的体现。虽然废除死刑还不符合我国目前国情,但这是大势所趋,一味呼吁多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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