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对第三人效力探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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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晓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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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科技大学,山东,青岛,266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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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立宪主义认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对于国家权力的防御权,宪法对第三人没有效力。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完善,部门法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已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公民权利,势必引起权利救济体制的重新整合。宪法对第三人的效力理论旨在用宪法解决公权力以外的私人主体之间的纠纷,激活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巨大作用,改变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仅仅是政治宣言和文件的现状建立起更加合理而全面的权利救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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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 第三人效力 直接效力 间接效力 |
文章编号: | 1008-4053(2006)09-0033-03 |
修稿时间: | 2006-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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