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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法律意识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作者姓名:
陈昊天
摘 要:
一、和谐社会的构建与法治的关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研讨班上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特征的精辟阐述。但是和谐社会的上述特征并不是处在同一个层面上的,其中“民主法治在和谐社会的全部要素中是管总的,而不仅仅是某一方面、某一部分,因为和谐社会必然是民主社会、法治社会。
关 键 词:
构建和谐社会
法律意识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省部级领导干部
公民
胡锦涛总书记
民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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