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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旗手”到“凶手”:是抵制侵害还是故意伤害?
引用本文:李华.从“旗手”到“凶手”:是抵制侵害还是故意伤害?[J].农村青年,2009(12):12-14.
作者姓名:李华
摘    要:2009年8月29日,小秦的爸爸妈妈带着有上百家长签字的联名信到重庆市人大上访,希望有关部门重新审视他们儿子的案件,给出一个明白而公正的说法。此前,小秦因在校园里拒交“保护费”而与侵害人发生冲突。导致对方死亡。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关 键 词:故意伤害罪  侵害人  抵制  凶手  有期徒刑  重庆市  上访  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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