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务院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硅尘危害的决定
摘    要:为消除厂、矿企业中硅尘的危害,保护工人、职员的安全和健康,现作如下决定:一、使用石英粉原料的工厂应该尽量采用天然石英砂。制造石英粉和其他含硅矿石粉的工厂应该尽可能采用湿磨。如限于技术条件,只能采用干磨的,生产设备必须机械化、密闭化,并且增加吸尘、滤尘装置。扩山应该采用湿式凿岩和机械通风,彻底改进湿式凿岩方法和整顿通风系统,并且加强管理;必要的时候可采用吸尘,洒水等防尘措施。二、厂、矿企业的车间或者工作地点每立方公尺所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的粉尘,在1956年内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