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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群体性事件的思想政治工作
引用本文:梁莉,甘泽华.论群体性事件的思想政治工作[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3(6):110-112,123.
作者姓名:梁莉  甘泽华
作者单位:1.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宁,530022
2. 南宁市巡警支队,南宁,530012
摘    要:过去我们处置群体性事件,过多注重武力强制的手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存在不少后遗症。这种处置方式在民主权利意识普遍提高,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的今天,效果不佳,甚至会导致更加严重的事件。思想政治工作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我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在新时期,要充分发挥党的这一优良传统,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提供稳定的政治保障。群体性事件一般要经过四个阶段,即萌芽、酝酿、爆发和事后阶段。各个阶段有不同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根据各个阶段的特殊性,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不仅是政府工作人员责任,还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思想政治工作不是空洞的说教,而是要严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政,寻找平衡点,解决好当事群众的问题。让群众通过我们的言行,感受到党和政府的真心诚意,从而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实事求是的把问题处理好。

关 键 词:群体性事件  人民内部矛盾  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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