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再审案件谈我国环境侵权诉讼模式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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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朝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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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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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甲市某化工局与某冶炼厂签订了一份处理砷酸钙渣协议。协议规定:冶炼厂负责废渣的包装和按化工局指定的火车站发货,发出废渣每吨付给350元转运、深埋费。化工局负责将废渣转运至深埋地点深埋,并进行深埋的一切工作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负责办理废渣深埋地所需的一切行政手续;负责转运、深埋过程和日后发生的一切后果。冶炼厂先后两次将258吨砷钙和100吨废矾触煤发给化工局,化工局两次将废渣倾倒在甲市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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