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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论香港特别行政区内的抗议权
作者姓名:
廖子明
作者单位:
[1]原香港特别行政区上诉庭法官 [2]中国法学会理事
摘 要:
无论在世界上哪一个角落.都没有任何人能享有毫无限制的自由和权利,这一点是不容忽视的事实;实际上,每个主权国于考虑市民应有的自由和权利时,都会以社会首要利益为准,制定最切合所需的法令。为了公共利益,一般人无可避免要作出某程度的调整,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市民也不例外。
关 键 词:
香港特别行政区
公共利益
不容忽视
权利
自由
市民
主权
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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