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利益规定性及其时代呈现与实践转化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武汉430074;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武汉430074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基金
摘    要: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互动构成了意识形态生成的现实基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是在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中展开的,二者之间的对立突出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者之间的统一又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阶级性和科学性。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对立形态的多样化、统一范围的扩大化和互动交往的"缺场化",在为我国意识形态建设注入新鲜活力的同时又带来了诸多挑战。对此,应优化利益引导方式,将二者的对立转化为意识形态建设的张力;健全利益共享机制,将二者的统一转化为意识形态建设的动能;加强"在场治理",将二者的缺场互动转化为意识形态建设的契机。

关 键 词:新时代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共同利益  个人利益  辩证统一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