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被盗杀,责任在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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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军 赵庭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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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3年12月23日,屠户王某到杨某家买猪,双方经协商,杨某将自家饲养的两头猪以690元卖给王某,王某当即付清690元购猪款。但鉴于王某与杨某家相距很近,仅隔百余米,且王某家猪厩中的猪又较多,便对杨某说,猪先放你家猪厩里。杨某的妻子随即答道:“猪已卖给你了,猪是你的,不关我家事,我家也不帮你喂食。”第二天杨某见猪厩中的猪不见了,猪厩的墙又被扒倒了,就到街上找正在卖肉的王某说:“你把猪弄走了,为什么将我家猪厩墙扒倒”。王某一惊,“我没有弄猪呀”。之后,在杨某家的菜田里发现了猪被人盗杀的现场。1994年3月,王某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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