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集资房买卖合同法律效力认定实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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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远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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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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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法律问题研究”(12BFX103);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所涉知识产权培育、保护和利用问题研究”(11YJA820045);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海南省上市公司自主知识产权培育、保护和利用问题研究”(Hjsk2009-08);2011年海南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和转让问题研究”(Hys2011-21)的部分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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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集资房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过渡性政策下的产物.目前我国规制集资房买卖的法律法规滞后,关于集资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识和做法.法院在处理集资房买卖合同效力纠纷时认定买卖合同有效和无效的情形时常发生,更有甚者,有的法院将集资房买卖纠纷排除在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外,这些不统一的做法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鼓励交易和维护交易稳定,应重视对合同效力的保护,不轻易确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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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资房 买卖合同 法律效力 合同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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