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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完善行业准入机制 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引用本文:潘攀.全国律协:完善行业准入机制 提高队伍整体素质[J].中国律师,2007(3):27-29.
作者姓名:潘攀
作者单位:《中国律师》记者
摘    要:根据司法部1996年11月25日颁布的《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人员的实习活动一直由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管理。按照“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的要求,为强化律师行业自律机制,进一步健全律师行业准入制度,司法部决定由律师协会承担实习律师的管理职责。经过反复的修改和讨论,日前,全国律协制定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实习管理规则》),该规则规定由律师协会全面承担起实习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这一规则将从2007年3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

关 键 词:行业自律机制  队伍整体素质  准入机制  律师管理体制  律师执业  司法行政机关  实习活动  行业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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