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属地治理到统分结合——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变革的应然进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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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锡生 李汶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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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重庆大学法学院;2. 河北大学法学院;3. 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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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视域下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法治保障研究”(21AFX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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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针对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在属地治理运行体制下基层政府的治理疲态和治理动力不足、流域治理效能大为缩减的现实问题,建立统分结合管理体制既要求科学规范属地治理,又强调建立流域管理机构以实现各主体、各要素在流域空间单元的交流互通,是破解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困境的应然进路。面向统分结合的管理体制再造,应当从法律定位、法定职责以及与属地政府间关系三个方面搭建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管理机构雏形,并以明确白洋淀流域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政府的职责分工为出发点,阻断“分锅避责”的责任转嫁路径;还需从法规完善、强化协同、资金保障、信息互通、科学决策五个方面对夯实统分结合管理体制的关键事项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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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白洋淀流域 环境体制变革 属地治理 统分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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