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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法律解析婚姻的尴尬
作者姓名:
徐敏霞
丛华程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学院
摘 要:
一、别居制度的概述 婚姻的本质目的在于夫妻永久共同生活,德国亲属法第1353条规定:"婚姻的缔结,以终身为目的",以明示婚姻的庄严神圣.但婚姻乃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结合关系,如果夫妻的感情破裂或有重大事由发生,而无法维持此种关系时,应允许婚姻当事人解除这种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若强制结合,反而增加当事人的痛苦,违反维持社会及家庭和平之道.
关 键 词:
别居制度
婚姻制度
离婚原因
法律效果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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