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于自律的本身是最好的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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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莉.严于自律的本身是最好的宣传[J].中国律师,2005(2):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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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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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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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中国律师的发展值得回味。从年初中央领导的批示为中国律师队伍的发展指明道路开始,到紧随其后大张旗鼓的教育整顿活动,使律师更加明确了自己应做什么和怎么做。年底,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由行业协会评选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更是为律师业今后的发展树立了榜样。一系列的活动,使2004年的律师管理工作一气呵成。听着社会上常有的关于律师的八卦,如何将律师的进步传递给社会,让民众更加了解和信任律师,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宣传必不可少。2005年新年到来之前,中国律师杂志社邀请了部分律师在北京召开了“律师宣传与形象”研讨会,全国律协的领导和参会的律师对杂志社的宣传工作提出了许多希望和要求,有些发言对律师事务所的宣传也十分有益,我们选择了部分研讨会发言刊登于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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