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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型法律人才培养途径探讨——以“诊所式法学教学”为视角
引用本文:高清.实用型法律人才培养途径探讨——以“诊所式法学教学”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07(4).
作者姓名:高清
作者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广西.桂林541004
摘    要:诊所式法学教学作为一种全新的实践性教学,其意义不仅是对传统法学教学方法的改变,而且是对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的根本变革。它较好地弥补了传统法学教育中能力训练和培养的不足,为实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又一有益途径。

关 键 词:诊所式法学教学  法学教育  实践教学  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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