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型法律人才培养途径探讨——以“诊所式法学教学”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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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清.实用型法律人才培养途径探讨——以“诊所式法学教学”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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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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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广西.桂林54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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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诊所式法学教学作为一种全新的实践性教学,其意义不仅是对传统法学教学方法的改变,而且是对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的根本变革。它较好地弥补了传统法学教育中能力训练和培养的不足,为实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又一有益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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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诊所式法学教学 法学教育 实践教学 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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