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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提案条例中的“不予立案”的由来
作者姓名:
王鸿绪
摘 要: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于2001年1月2日经政协天津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的《提案工作条例》为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及提案工作机构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把握提案质量,推动提案工作不断上水平,起到了规范和保障作用。这次新修订的《提案工作条例》有许多新的内容和特点,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内容就是明文规定了哪些提案不能立案的“标准”。
关 键 词:
提案工作
新修订
立案
提案质量
条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民主党派
天津
发展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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