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春耕工作,争取一九五七年农业大丰收的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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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57年是我国实现全面农业合作化的第二年,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末尾的一年,争取1957年农业大丰收,对于社会主义的农业合作化制度的巩固,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1956年,在全国实现农业合作化的基础上,战胜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各种主要农作物(除棉花以外)的产量,比丰收的1955年都有显著的增加,大多数合作社增加了生产,大多数社员增加了收入,已经明白地显示出社会主义农业的优越性。实现1957年的农业大丰收,将使更多的社员增加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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