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世纪初,中国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是我国首次从立法上对我国人口生产进行调整.但是,在贵州省某些民族地区、村寨仍然处于"传统社会"当中,因而保持着一套较原始的传统法律文化来对自己本民族人口生产进行调整,因而存在着国家人口法文化与"民间法文化"二元冲突,所以有必要对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固有的调整民族人口生产的民间法律文化进行解析和阐述,这样对理解和把握贵州少数民族人口发展内部的规律和外在的规制力量,并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实施都有着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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