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与公益诉讼——以新民事诉讼法为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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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欣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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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检察院,辽宁沈阳,11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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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订的惊喜亮点,体现出法治民主的重大进步,并从此开启了我国公益诉讼之门。然而,这一条款对公益诉讼主体规定得比较模糊,难以把握。之前认同度极高的检察机关并未获得法定主体资格,这将检察机关已开展多年的公益诉讼探索陷于维谷。因此,检察机关必须重新定位自身在公益诉讼中的地位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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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公益诉讼 新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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