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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现实意义
作者姓名:柏巍
作者单位: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摘    要:当前,社会组织广泛分布在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要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就必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就必须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以及监督的作用,促进社会组织活动的公开透明,增强行业自律,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并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把民政部门实行的登记、年度检查、执法、评估的情况和社会各方面对社会组织的反映、评价及时反映在信息平台上,以利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共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关 键 词:社会组织  社会治理方式  法治保障  社会管理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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