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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安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引用本文:房蔚,冯志毅,房雨霞.浅谈公安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行政与法,2003(11):125-126.
作者姓名:房蔚  冯志毅  房雨霞
作者单位:1. 吉林省公安厅,吉林,长春,130051
2.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长春,130062
3. 吉林大学,吉林,长春,130012
摘    要:公安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立法要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从人民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出发,公安机关的各项执法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公安法律、法规、规章更应当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必须加强公安立法工作,对部分公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同时要注意立法工作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关 键 词:公安立法  存在问题  对策
文章编号:1007-8207(2003)11-0125-02
修稿时间:200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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