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恋人“面子”:美丽少女割皮剜肾能否“以身抵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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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阿成,茼子.损害恋人“面子”:美丽少女割皮剜肾能否“以身抵债”[J].法制与经济,2004(2):3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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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阿成 茼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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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2岁的张伟丽是一位漂亮、单纯的女孩。在与供职于新闻单位的男友经历了堕胎、毁约、侮辱等一系列情感纠葛之后,精神崩溃的她将硫酸泼向了恋人。在2003年12月19日的宣判吵,戴着手铐的张伟丽作出了一个惊世骇泼俗之举;她不仅愿意承担刑事责任,而且泪流满面地恳请法官判决准许她剜割自己的皮肤、干细胞、肾脏等肉体组织和器官,“赔偿”给既是受害者又是伤害她的男人,成为我国第一个“以身抵债”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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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张伟丽 湖北 “以身抵债” 钟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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