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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应建立特留份制度
引用本文:孙良国. 论我国应建立特留份制度[J]. 法学论坛, 2000, 15(2): 58-61
作者姓名:孙良国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摘    要:特留份是限制遗嘱自由的制度之一,许多国家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其产生和存在的理由主要是基于道义、社会利益和家庭生活的需要.我国虽然有必要的遗产继承份额制度,但它不同于特留份制度,从我国的现实需要来说,应建立特留份制度.

关 键 词:遗嘱继承  特留份  个人责任  社会责任
文章编号:1003-126X(2000)02-0058-04
修稿时间:2000-01-19

Opinions on establishing our country's system of special reservation inestimable object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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