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艺术产业化主体的构成、功能及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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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滕晋.民间艺术产业化主体的构成、功能及特征[J].理论学刊,2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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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滕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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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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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创意产业背景下民间艺术产业化的机制及影响研究”,济南大学科研基金项目“文化资源的创意开发策略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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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民间艺术产业化的构成要素之一,民间艺术产业化的主体既是民间艺术资源的开发者与享用者,也是民间艺术市场的选择者与开拓者,包括民间艺术的生产经营主体与消费主体。企业化的生产经营主体构成民间艺术产业的供给主体,主要包括从事民间艺术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文化产业集团,走向社会化、企业化的文化事业单位,民间艺术品展销市场、民间艺术产业园等。相较于传统民间艺术本地化的消费主体,外来游客等异地他族的消费群体构成民间艺术产业化的主要消费主体,呈现出外来化、大众化的特征。民间艺术供给主体与消费主体间的相互作用,决定着民间艺术的产业化路径与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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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间艺术产业 民间艺术产业化 民间艺术产业化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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