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公诉部门的挑战及其应对——以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构建与完善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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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振江,李晓龙.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公诉部门的挑战及其应对——以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构建与完善为视角[J].中国检察官,2012(14):3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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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振江 李晓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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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276034 2.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2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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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两个证据规定"及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检察机关作为非法证据排除裁判主体的地位,必将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以来,检察环节适用的具体情形如何?实践中到底存在哪些问题?检察、审判环节适用的程序是否相同?等等,要回答这些问题,就需要考察检察阶段非法证据排除适用的实际状况,深入探究其中隐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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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检察机关 犯罪嫌疑人 排除程序 侦查机关 刑讯逼供 刑事诉讼法 侦查人员 办案人员 证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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