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究竟如何计算? |
| |
摘 要: | 本刊上一期检察信箱栏目对《如何理解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作出答复后,热心读者刘立强、乔淑利来信提出不同看法.认为刑事拘留的最长问回应为三十七日。我们认为,他们的意见是正确的。现将来槽摘要附后,供大家参考,并向他们表示座由。同时,希望广大读者对我们的工作不吝指正。本刊学习问答组绍辑同志:第5期检察信箱栏目对《如何理解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的答复是: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四十日。笔者认为,此种观点值得商榷。刑诉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