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买卖制性质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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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勇.销售买卖制性质分析[J].法律适用,19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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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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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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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改革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同时也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格局。在一些地方,销售买卖制应运而生,成为企业改革的新景观。所谓销售买卖制,其实质就是,企业销售人员在与外单位签订销售合同后,由其按销售总价款的一定比例向企业或出具欠条或给付现金而一次性买断产品所有权,销售合同上的权利义务由其承受,企业不再与外单位存在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现结合审判实践和法律理论对这一现象作简略探讨。一、销售买卖制的主要表现形式以我们扬中市为例,乡镇集体经济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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