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摘    要:(2005年lO月14日保监会令[2005]第2号公布 自2005年 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发展再保险市场,加强对再保险业务的管 理,分散保险经营风险,实现保险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 险公司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