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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纸头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 键 词:劳动保障  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  《劳动合同法》  世界  高级管理人员  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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