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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设立东营市给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摘    要: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请示悉。同意设立东营市,由省直接领导。市区范围包括利津县的六合公社;垦利县黄河下游的孤岛地区;史口、辛店公社,胜坨公社的茶坡大队,高盖公社的辛镇、宫屋、孙家、张营、王营、韩家六个大队;广饶县的牛庄、(?)郭、辛集、六户四个公社;沾化县的新户、四扣、义和、太平四个公社;博兴县的龙居公社和乔庄公社的老于、王家、刘家三个大队。分设东营、河口、牛庄三个区。惠民地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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