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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把丽江建设成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摘    要: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和贾庆林主席调研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近日,丽江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中共丽江市委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把丽江建设成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作出十二大示范,实现三大跨越,2015年初步建成示范区,

关 键 词:中共云南省委  民族团结进步  繁荣稳定  丽江市  示范区  先制  云南省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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