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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破坏森林的犯罪分子
摘    要: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精神,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八日,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蒋昌庭、蒋昌寿滥伐森林案件。该院依法判处蒋昌庭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二百五十元;判处蒋昌寿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三百元。结合审理此案,该院宣传了森林法(试行)和刑法有关条文,开展了司法建议,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刹住了乱砍滥伐森林的歪风。他们的作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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