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不足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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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志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不足与完善[J].律师世界,2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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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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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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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4月4日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同年9月1日正式实施,废止了1987年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条例的公布与实施,在全社会尤其是医疗卫生行业产生了巨大影响。一方面,广大患者在医患关系中获得了更多的权利和权利保障,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医患关系不平等的状况,广大患者更加有信心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医院和广大医务工作者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导致了权益和责任在医患双方之间的重新分配,并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新旧立法的巨大反差,造成医方心理上的不平衡;风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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