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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子商务与行政法的范围和手段
引用本文:高家伟. 论电子商务与行政法的范围和手段[J]. 行政法学研究, 2002, 0(2): 20-27
作者姓名:高家伟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摘    要:电子商务是以因特网为基础的各种商业贸易活动。面对这一全新的商业形式 ,政府应该借鉴美国、新加坡的管理经验 ,合理定位 ,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管理 ,这对政府管理的模式、主体和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 ,反映在行政法方面则表现为行政立法、执法与监督救济制度的变革。

关 键 词:电子商务  行政法  范围  手段

On Electronic Commerce and the Province and Means of Administrative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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