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社会工作和党内工作的区分及其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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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俊彦.党员社会工作和党内工作的区分及其意义[J].理论探索,19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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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俊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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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委党校党建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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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行党政分开以后,随着党的领导制度以及组织形式、工作方式的一系列转变,党员的工作形式和内容也相应地发生了新的变化。因此,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党员的工作,尤其是抓好党员在党组织中的工作。这就必须正确认识党员的工作区分问题,改变过去的一些传统观念和作法,使党员的工作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党员的工作的具体形式是多样化的,其具体内容也是多方面的。但从总体上党员的工作可基本划分为党员的社会职业工作和党员在党组织中的工作。从工作对象说,前者是指党员所从事的社会各行各业的具体业务、技术工作或生产劳动,后者是指党员所在的党组织分配给自己的各项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和社会服务工作,从工作属性来说,前者遵循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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